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促进全县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以来,云南省洱源县市场监管局始终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始终以高压态势、“零容忍”态度强化旅游市场监管,不断推进旅游市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守好洱源旅游“金字招牌”,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疫情期间”监管,确保旅游市场稳定发展。一是妥善处理宾馆酒店、旅行社和景区的退订相关投诉。二是认真落实涉旅企业复业复工优惠政策。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助力涉旅企业复业复工,督促A级景区执行门票政府指导价下调50%的规定。目前,已完成了全县1家有门票收费单位完成规定的执行。三是对恢复经营的涉旅经营场所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保障性措施的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措施不到位、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场所,依法进行查处,确保该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的旅游市场秩序有序恢复和稳定发展。
强化“日常化”监管,确保旅游市场有序发展。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针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线上线下旅游市场检查,压实基层监管责任,着力查处商业贿赂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旅游市场信用监管,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强化“一部手机游云南”在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协作联动效能。一是扎实开展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开展以取消定点购物重点,严厉查处黑社、黑导、黑车,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打击市场违规行为,坚决制止不合格低价游;二是扎实做好规范经营场所和旅游消费信息提示工作。认真落实辖区监管责任,严格规范购物场所经营行为,在公路沿线购物场所(高速路休息站2家,邓川高速路口休息点2家)4家醒目位置悬挂旅游消费信息提示和举报投诉电话,对顾客购买贵重物品、中药材方面、强买强卖等内容进行消费提示,公布12315举报投诉电话,严格要求购物场所做到商品明码标价,杜绝经营中药材、保健食品和金银贵重金属商品;三是扎实做好涉旅企业诚信旅游经营承诺书签订工作。该局已与47家涉旅企业签订诚信旅游经营承诺书,涉旅企业承诺旅游行业诚信经营及承诺在洱海流域六镇乡禁止使用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一步强化了旅游服务行业责任。四是扎实有力开展A级旅游景区、高速路沿途休息站点的检查工作。通过对旅行社接待、顾客满意度调查,商品明码标价,行业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检查,对社会商品零售企业禁止有组织接待旅游团队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有效控制了消费者投诉发生,营造了良好而有序的洱源文明旅游市场秩序环境。
强化“节假日”监管,确保旅游市场安全发展。该局结合不同节日消费特点,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监管力度,不断强化市场监管职责。以大型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单位、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场所,对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蔬菜、酒类等节日热销食品进行检查。对药店经营药品情况进行检查;以医院、商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化气瓶充装、压力管道、游乐设施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针对超市、菜市场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开展检查,确保电子秤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加油站、眼镜店等场所的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排查;加强与旅游、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开展“节假日”联合执法,推动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通过“节假日”有效的监管,营造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旅游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该局开展了5次旅游市场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检查景区景点、餐饮客栈、旅游休息站共计95家次,检查涉旅特种设备60台辆次,检查企业宣传广告3条,检查和指导涉旅企业做好明厨亮灶27家,涉旅企业特种设备22台次。一部手机游云南转办的投诉0件,受理“12315”平台涉旅服务消费纠纷3件,为消费挽回经济损失570元。
今后,该局将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妥善处置涉及旅游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良好的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段志榜 通讯员 云南省洱源县市场监管局 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