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吴小伟)为进一步做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近期,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涓桥市场监管所根据相关要求、立足本职,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摸清底数,落实整改。全面摸清现有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鱼”“江鲜”“捕捞”“渔港”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单位底数。对发现含有禁用内容的,督促市场主体申请变更登记和食品许可。督促经营户拆除、变更含有“江鲜”“江鱼”“渔港”等字样的店招、店牌、菜单及营销条幅。
紧盯重点,加强巡查。全面排查禁止制作销售的电捕电器、炸鱼、毒鱼设备、绝户网等非法捕捞网具、禁用渔具。对可用于常规养殖捕捞用的地笼等渔具,暂时实行备案销售,准确记录购买人详细信息,定期开展抽查核实。
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以餐饮店、水产品经营户为重点,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水产品可溯源。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违规出售野生动物、违规发布广告或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有力、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立体宣传,形成共治。在水产店、餐饮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关于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的行政告诫书》35份,与11家市场主体签订承诺书,开展集中走访宣传4次,悬挂横幅2条,12个行政村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全方位、立体化途径,广大市场主体、群众支持、配合、参与使得各项措施落实生根。
截至目前,该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6户次,发放宣传材料45份,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营造“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