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何磊) 日前,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面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简称“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坚决完成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长江“禁渔”,该局坚持高站位、强监管、严执法,采用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斩断市场销售链条,全力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确保实现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目标。
全面部署严厉打击
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次牵头组织召开长江禁捕退捕专项工作会议,厘清职责分工,强化协同合力,唱好“群英会”,打好“合力牌”,全方位部署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10人次,检查水产品加工企业11家、水产品销售企业及个体经营户1404户、水产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645家、餐饮服务单位2436家,张贴发放宣传资料7143份,监测电商平台(网站)313个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交易信息5条,监测检查发现违法广告线索3条。
全面摸底,精准筛查
利用注册登记信息化系统优势,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经查,全市注册登记名称含有“江鲜”“江鱼”字样的市场主体6家,名称含“渔港”字样5家,名称和经营范围含“捕捞”16家,名称和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加工企业9家,注册登记水产品批发零售企业8家,经营范围中含有水产品销售的经营户1339家,含有“江鲜”“长江鱼”“野生鱼”等字样网店16家,经实地逐户核查,督促整改到位220个问题,变更、注销含“江鲜”“捕捞”等名称的经营主体11家,拆除店招、店牌18块,整改餐单20份。
全面监管,彻底禁捕
聚焦重点场所、网络平台、市场准入环节监管,加强对新申请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渔港”等字样的审查,严禁采购、加工、经营、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厉查处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信息、广告,实现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形成从“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机制。市局8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包保一个县区,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初步梳理涉事常见违法行为,明确表现形式、定性依据、处罚依据,聚焦重点对象,深挖违法链条。
全面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作用,强化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参与度;通过政策解读、发布行政告诫书、签订“三不”经营承诺书,引导行业自律,全链条压实责任;强化与农业农村、公安、商务、财政等部门协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张贴“禁捕”通告400份,“禁售”行政告诫书9000余份,签订《禁捕禁售承诺书》800余份;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联合发布“长江流域全面禁渔消费者勿再购买‘江鲜'消费提示,全力营造“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