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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开展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2020-05-25 11:35: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当前,随着我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有序推进,特别是国际疫情的蔓延,对防疫物资需求大幅增加,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产品质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部署并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职能进行全面整治,严厉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有效保障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促进防疫物资产业高质量发展。

5月14—2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489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216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起,处罚21起,罚没金额97.34万元。

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

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开展全省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全省开展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地从四个方面入手推进。

一是全面排查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在前期摸排基础上,进一步掌握本辖区扩产、转产、新建非医用随弃式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企业动态,及时做好情况报送。

二是全面加强质量抽检或风险监测。安排开展非医用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产品的质量抽检。

三是全面开展质量监管和帮扶工作。采取召开生产企业质量约谈会、质量提升座谈会、业务培训会等措施,精准开展监管和帮扶。

四是全面配合做好出口企业的质量管控和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要求,积极开展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福州局

结合巡查和行政审批名单,及时跟踪非医用随弃式口罩、熔喷布、无纺布企业动态,更新管理名单,做到心中有数。

漳州局

会同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对辖区在产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检查调研,督导企业规范生产

泉州局

认真抓落实、突出靠前帮扶,扎实抓好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的落实。

莆田局

召开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约谈会、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业务培训会、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龙岩局

安排各县(区)重点摸排辖区熔喷布、无纺布生产企业,对辖区2家熔喷布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明局

向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发放《福建省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告知书》,督促提醒相关企业要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格质量管理。

南平局

通过摸“清”底数、明“细”标准、做“实”服务加“强”监管四举措抓实抓细落实工作。

宁德局

提出加强领导立即行动、盯紧节点按时报送、做好归档迎接督导等三点贯彻意见。

平潭局

持续跟踪2家生产企业,严格要求企业按标准生产合格产品,确保口罩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

在计量监管方面

一是摸清底数。密切与注册审批部门配合,调取全省获得红外体温计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企业名单(截至5月10日共计54家),并对全省获证企业名单进行了梳理。

二是部署实施。通过省局一体化平台签报功能,对各设区市、平潭实验区市场监管局计量部门部署开展红外体温计质量监管,提出工作要求。

三是开展排查。全省各级计量部门按照省局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切实开展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排查,做好计量帮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5月14—20日,共排查企业32家,从排查结果看,处于停产的企业达25家左右,停产的原因为无订单、配件不齐、未取得医疗器械许可证等。排查中未发现红外体温计(额温枪)生产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

在认证检测方面

一是开展底数摸查。结合全省口罩、防护服出口认证专项整治工作,各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对省内365家口罩生产企业、34家防护服生产企业的摸查工作,其中:涉及口罩出口企业152家、涉及防护服出口企业21家。同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认证检测条线加大防疫物资监管力度。5月14—20日,全省共出动人员66人次,对14家口罩、防护服、额温计等防疫物资企业进行了检查。

二是宣传指导服务。认证检测监管部门发挥行政指导和宣传服务职能,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出台认证信息指南、警示提醒和政策宣传帮扶等方式向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宣传出口认证相关专业知识,引导企业通过合法渠道、正确方式办理出口认证。

在价格监管方面

全省价监条线迅速全面展开口罩、防护服、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产品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坚决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5月14—20日,全省价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815人次,检查防疫物资企业750家。

一是凝聚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统筹价格监管执法力量,对辖区内的药店商超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泉州局在市、县两级成立了专项综合监管小组,督促指导基层所开展防疫物资价格检查,加大对防疫物资价格违法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价格违法案件快办快结,提升办案效率,增强执法威慑性。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价格监控力度。各地重点强化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价格监控,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分析研判价格舆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控。福州局建立13个数据采集直报点,及时采集重点防疫物资平均价格样本,比对前期价格信息,分析研判价格趋势,为疫情防控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在消保监管方面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对辖区内的非医用口罩、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环境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购进、成品销售台帐登记是否完整,包装标识标注是否规范等内容。

三是畅通接诉渠道。加强对经营者引导,畅通投诉举报和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在信用监管方面

平潭综合实验区根据省局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及职责分工,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查办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及市场主体进行归集公示,截至目前抗疫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共计9件,均已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从而净化市场环境,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在药械监管方面

一是严格检验审评。着眼于产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对注册产品检验不合格的,直接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对虽通过检验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不合格的,也不予核发许可证书。

二是实施精准监管。按照“审批一批、严管一批”的思路,对获批临时证企业,分4批印发《落实企业监管责任通知》,逐一公布企业产品风险点、检查要点,实行“一对一”定人定责,紧盯原料审核、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放行等重点环节,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

三是加强巡查检查。印发《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等通知,在全省开展医用防护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省局福州、厦门、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联合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医用防护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实行不间断巡查检查。

四是服务企业提升。在4地市巡回举办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培训会,对企业质量管理、产品出口等进行科学引导,相关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负责人170余人受训。

(供稿: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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