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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督促企业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024-08-27 12:27:26 中国质量报

力推“三分”机制 落实“两个责任”

福建三明督促企业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 林 华 蒋诗晴 本报记者 江 岱

截至目前,福建省三明市116家“三类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生产企业共配备质量安全总监116人、质量安全员116人,建立各类制度文件1044份,人员配备率和制度采集率均达100%;接受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98批次,合格97批次,合格率98.98%。

今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将产品分级、监管分类、风险分色“三分”监管机制与《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责任”)落实进行有机结合,指导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精准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三明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科学构建“产品分级、监管分类、风险分色”评价体系。结合三明市实际情况,根据不同产品品种的质量安全风险程度,将该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为低、中、高3个级别;按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从低到高划分为4个监管类别;根据产品分级和企业分类的情况,以红、黄、蓝、绿4种颜色标识地图区域,动态掌握该市重点产品企业分布情况,实现对不同等级的产品、企业以及区域进行差别化监管。

在“三分”的基础上,该局按照《办法》配套的《产品质量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分色监管类别评定表》指标体系,组织各县级局对企业开展评定。按照评定得分将企业分为A、B、C、D 4类,精准监控防范风险。目前该市94家实施工业许可证管理的获证生产企业,共有A类企业13家,B类企业65家,C类企业11家,D类企业5家。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级局充分运用“三分”评定结果,指导督促不同监管类别企业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对A类企业,鼓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风险管控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制定具有企业特色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其将质量安全总监与首席质量官进行融合;对B类企业,引导企业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纳入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过程进行统一管控,鼓励其将质量安全总监与管理者代表、质量安全员与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进行融合;对C类企业,按照《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等12项制度进行管理,对同时涉及“三品一特”四大安全多个领域的企业,鼓励其统筹设立一名质量安全总监,统一谋划、融合实施,提高人员配置效率;对D类企业,则重点指导帮助查找产品质量问题根源、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机制,对存在的风险和发现的问题,限时闭环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据了解,“三分”监管机制,可以全数据流转、全业务协同、全流程覆盖、全过程监督、全要素掌握,使有效的监管资源,更精准地集中到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大大提升监管效能。在“三分”监管机制与“两个责任”落实有机结合后,三明市市场监管系统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日常巡查、执法检查等监管活动中,采取“无事不扰 有事必到”的方式,对不同监管类别企业采取差异化精准监管。

此外,该局还注重产品质量监督信息与信用监管相融合,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将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拒检、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经查实的消费者反响强烈或新闻媒体曝光的产品质量问题等质量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并利用该局网站的红黑榜专栏、媒体公告等多种手段,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将“三分”监管机制与“两个责任”落实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较好解决了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人员少、新手多、不会管等困难。

下一步,该局将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对已评定的企业开展监管类别动态调整,对人造板等6类新增工业许可证获证企业组织开展初评,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不断提升三明市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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