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排查治理 线上监测清理
广西柳州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见实效
□ 魏国华 颜学祥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违规在商品包装上冠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字号标识,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牟取暴利,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打规并举,扎实推进“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落实见效,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上下、内外“一盘棋”原则,组建市、县区两级“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和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推进步骤,确保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质量地推进落实。同时,该局建立了与网信、公安、宣传和军队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强化联动。
该局坚持线下排查治理和线上监测清理相结合,围绕“特供酒”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等重点环节,突出标签标识、广告宣传、索证索票等内容,对酒类生产企业、经销商、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详细监管台账。
截至目前,该市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191家、经营企业1651家,约谈20家,收集广告监测涉嫌违法线索1条,投诉举报涉嫌违法线索1条,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广告、宣传信息6条,关闭店铺25家,发布消费提示1100份;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合力。
该局通过线上发布“特供酒”消费提示、集中培训、公开销毁假冒伪劣白酒等方式,震慑违法者,警示生产经营者,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消费观念,自觉抵制购买、消费“特供酒”。在清查过程中,该局执法人员采取走访座谈、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解答咨询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普及商标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滴灌式”宣传相关政策,开展警示教育,并充分利用微信群推送消费提示、警示案例,警示酒类生产经营主体不产、不售、不宣传“特供酒”,引导广大群众拒买“特供酒”“内供酒”,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抢抓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大执法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特供酒”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