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岱)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厦门市8个部门共计2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率先实现准营承诺即入。
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是厦门贯彻落实重要改革任务试点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简化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推动市场准营便利化。
根据《意见》,对申请从事特定审批事项的经营主体,实行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要求、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及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经营主体在签署书面声明及承诺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实现“承诺即准营”。同时,进一步发挥自贸区示范引领作用,对具有明确指引的审批事项,在自贸区厦门片区范围内逐步试点取消许可,改为备案,建立健全备案管理机制。
《意见》提出了精简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开展履行承诺核查、依法处置违反承诺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六大主要措施,全方位推进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推行准营承诺即入制的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及动态调整。改革事项涉及部门将编制办事指南和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办事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下一步,厦门市将不断总结评估改革实施情况,持续优化完善改革举措,推动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准营承诺即入,惠及更多经营主体。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