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正君)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
培训会邀请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授课,主要讲解《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授课老师结合市场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问题,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八大法条”和《实施条例》“十大亮点”,加深参训人员对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为今后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奠定基础。
南宁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关系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是市场经营和社会活动的基础。培训会邀请专家讲解《实施条例》,有益于执法人员、商家和消费者理解、运用该条例,促进形成政府部门强化监管、社会和媒体加强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积极配合参与的协同共治格局,从而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送法进校园进社区、暖企服务促发展、开展消费体验体察、组建公益维权服务团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条例》,为消费者和企业答疑解惑,更好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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