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落实 深化源头治理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杨振铎
今年以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以及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责任、强化举措、强化落实,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排查摸底和隐患整治工作,构建“省局统筹指导、市局组织实施、县市区局和基层所终端发力”的整体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健全行政检查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综合施策推动执法效能提升。兰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住建部门,对4家存在非法充装行为及设施设备老化、整改存在困难的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停止换发相关许可证,推进主城区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整合。天水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充装单位驻点监督和包保责任制,通过“科包所、人盯人”,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还建立了燃气用具经营单位进销货台账“一本通”制度和燃气用具源头追溯及流向追踪机制,推动燃气用具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定西市、庆阳市、白银市、甘南州市场监管局加强警示教育和安全约谈,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现场会,推进辖区内充装单位全面实现“联锁控枪”。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动源头治理。为摸清底数,在前期集中攻坚的基础上,该局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对辖区内气瓶制造单位、充装单位、气瓶检验机构以及燃气用具生产、经营、销售企业进行集中排查。紧盯问题瓶、灶、管、阀、气等,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全系统累计检查燃气相关企业7443家(次),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81份,查办案件203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起,罚没金额共计120万元,公开曝光典型案例46起。
该局强化燃气相关产品监督抽查,累计完成819批次燃气相关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任务,发现50批次不合格产品。同时,加强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责成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及时采取下架、扣押、封存等措施手段,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该局全力推进燃气压力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深入聚焦燃气压力管道管理数据信息不准确不完善、未经检验或检验超期使用、场站内工艺管道未办理使用登记等各类隐患,持续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全力推进特种设备“应登未登”专项整治工作,共发现“应登未登”特种设备1555台、工业管道33.0595公里、气瓶3898只,整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之中。目前,甘肃省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率达99.54%,场站内燃气工艺管道使用登记率96.56%。燃气压力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新纳入监管燃气压力管道293.48公里,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完成燃气压力管道更新改造监督检验56.01公里。
此外,甘肃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下沉一线督导解决问题,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全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督导检查、执法调研反馈的隐患,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专班印发提示函,督促指导相关市州局限期整改,并派出专项督导组逐条逐项跟进整改情况,向甘肃省燃气整治工作专班移交燃气压力管道检验重大问题线索16条,向相关市州局移交气瓶和压力管道重大问题线索11条,向中石油昆仑燃气甘肃分公司等重点企业发出工作督促提醒函,发布气瓶充装违法案例5起。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