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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亿元

2022-03-17 10:51:5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崔学民 记者 徐东周)3月1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河北省消费者权益工作成效。

2021年,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规范市场秩序,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创建省、市、县三级示范单位1.9万家,制定《河北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指引》,2298家大中型商超实现无理由退货,退货金额4.5亿元。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累计巡查企业44万家(次)查办案件551件。突出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教育培训、农药、护苗助老等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涉嫌违法线索1790条次。

2021年,河北省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6万余件,办结率98.9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9亿元。全省消协组织加大消费纠纷调处力度,全年共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1423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0余万元。规范建成消费维权服务站2889个,16家重点企业和13家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者投诉联络站,涵盖会员企业8000家。定期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预付式消费防风险等方面的消费警示提示。

《中国质量报》【3·15地方传真】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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