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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弹窗广告需打“组合拳”

2022-03-07 11:24:04 中国质量报

□ 廖卫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日公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弹窗推送广告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合规审查,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明示用户;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不得通过弹窗信息推送服务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据3月3日新华网) 

眼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手机和电脑用户利用网络浏览新闻或工作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每每打开手机和电脑网页,弹窗广告便成了页面的“必访客”,而且涉及的内容很广泛,既有商品推销,又有产品广告,甚至还有“毒广告”。但对大多数用户而言,这些弹窗广告几乎没有任何信息价值,可用户想第一时间关闭却非一件易事,不是关闭键很难找到,就是按关闭键也关不掉。

上海消保委曾通过对600款App广告行为分析发现,58%的App含有广告,其中69.7%的内容广告不能“一键关闭”。这说明,弹窗广告“关闭难”已是一种普遍现象。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可见,弹窗广告并非“无监管”“无规矩”“无限制”。

笔者以为,治理弹窗广告“关闭难”还需打“组合拳”。首先,平台应担责。网络平台应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主体责任,要严把弹窗广告的审批关和准入关,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任凭那些不良广告商在网络页面上发布广告,且恶意设置“关不掉”按钮,影响用户上网体验。其次,执法要从严。执法部门要对恶意发布弹窗广告行为进行严惩重处,不妨通过“高额罚单”“黑名单”“取缔发布资格”等处罚机制,倒逼其遵守发布规则。其三,对弹窗广告“关不掉”行为要规范整顿。不能任凭弹窗广告的发布者随意设置“关不掉”按钮,“为难”广大用户,要进一步规范弹窗广告“一键关闭”功能,让广大用户“想关闭就能关闭”。

当然,相关技术部门也可以采取技术手段对弹窗广告“关不掉”的恶意行为加以防范,对弹窗广告进行技术甄别。既让适宜的广告“能推送”,又让不适宜的广告“能拦截”,从而杜绝不良弹窗广告的侵袭。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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