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甘肃首次将一名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12-14 10:51:10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杨振铎)12月10日,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新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将自然人马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还是第一次。

马某某因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021年11月被徽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并发出禁令。依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徽县市场监管局向马某某发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办法》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予授予市场监管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办法》通过依法依规设列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领域和情形、明确列入标准、强化信用约束和惩戒、规范列入程序、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等,进一步健全完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构建放管结合、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甘肃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办法》将一名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强化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将起到示范引领效应。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常泰长江大桥江苏常州一侧6号主塔的 ...

  • 一季独秀到四季绽放 媒体记者领略兴 ...

  • 升级改造后的乡村公路成网红打卡点

  • 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打造“生态” ...

  • 河南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工作纪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