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五版>>

山西省出台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指导意见

2021-02-23 11:02:07 中国质量报

加强风险交流 促进社会共治

山西省出台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指导意见

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通过合理选取品种项目、开展核查处置、做好宣传解读等方式,深化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增强消费者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意见》明确,要合理选取品种项目,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征集“你点我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等。在进行现场抽样时,可邀请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加。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按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公布核查处置相关信息。要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食品安全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及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你点我检”活动。要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充分利用新媒体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深化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增强消费者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同时,组织专家做好“你点我检”食品的检验项目、检验结果、风险防控、核查处置等相关信息的解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进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和监管工作的了解,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与此同时,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向各市局发出《关于强化食品安全抽检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预警交流,及时编发节日期间消费提示。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科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抽检和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据介绍,2020年以来,山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风险、隐患、审核齐抓共管。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率先通过线上、线下发放调查问卷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公开征集公众最关心及最期待被抽检的食品。每名公众从60种日常消费食品中选出自己最关心的20种产品,最后统计得票最高的前20种产品作为抽检品种。2020年12月18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在永辉超市万达店开展“你点我检”现场抽检活动,对消费者点出的苹果、香蕉等30个批次的食品进行现场抽检,带领广大市民走进食品抽检现场,参观食品抽样、检验全过程,了解食品抽检知识。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活动,加强“两节”食品安全监管。临汾市市场监管局分北、中、南3个区域开展“你点我检”食品抽检活动,共抽样300批次。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民意调查活动,在5个人员密集场所发放有效问卷110份。吕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你点我检”活动,针对地方特色产品、火锅底料等节日热销食品进行抽样。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处长杨丽峰表示,把抽检的主动权交到公众的手里,公众担心什么食品不安全,我们就抽检什么。通过公众的“点”,充分感知食品安全的风险在哪里,进一步提高抽检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百姓身边的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质量报》【你点我检】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城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计量器具 ...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市场监 ...

  • “就地过年”悄然改变了传统春节消费 ...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经济开发区工人正 ...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