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五版>>

广东省广州市开展第三次“湿粉统一查”行动

2020-12-10 14:48:41 中国质量报

集体约谈 落实整改防控风险

广东省广州市开展第三次“湿粉统一查”行动

□ 本报记者 王 越

12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今年第三次“湿粉统一查”行动。

湿粉类食品是一种常见的日常消费食品,深受广东消费者喜爱,但近年来河源、东莞、揭阳等地因食用湿粉类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关注。

据悉,此次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由于湿粉类食品生产、流通、销售供应链过长、保存条件不当、超保质期使用等因素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行动中,执法人员分别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番禺区丰乡味农产品初加工厂、食品销售环节的祈福肉菜市场和餐饮环节的潮米果蚝烙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指导生产加工单位统一密封包装、规范标签标识、加强清洁消毒,把好生产源头关;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散装食品标识牌、按照规定温度及条件保存湿粉,全面规范经营行为。

针对此前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集体约谈会,指导生产加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全方位防控湿米粉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印发《湿粉类产品标签要求》《湿粉类产品原料大米验收及场所清洁消毒管理要求》等,针对椰毒假单胞菌和米酵菌酸的风险,明确对原料碎米验收和场所清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对企业配备包装机、产品名称字号大小及字体颜色、生产日期标注位置及字体高度、标注危害说明等具体要求,督促各生产加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在食品生产环节,广州市共对湿粉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组织突击检查92家次,抽检样品90批次,不合格零批次,责令改正27家次,责令停产4家,立案查处4宗。在食品经营环节,共检查农贸市场超1000家次,检查湿粉销售者近3000家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4200余家次(其中学校食堂超600家次),收缴过期食品25公斤,抽检样品48批次,不合格零批次,责令改正6家次,立案查处1宗。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南省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食品药 ...

  • 四川省绵阳市特检所积极对特种设备开 ...

  • 江苏省高邮市高邮湖大闸蟹实现年产值 ...

  • 福建平和琯溪蜜柚首次出口美国

  • 一批工程机械设备在江苏连云港港码头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