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纪祥勇 郭桐林)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黑龙江省食品快速检测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共7章34条,分别从快检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快检实施及处理、快检数据管理、行政责任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其亮点主要体现在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做到食品快检“三同步、一比对、一强化、一严禁”。
“三同步”指抽检目标与消费需求同步,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食品品种、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开展快检工作,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快检与监督检查同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实现“检”“管”高度融合;检测结果与汇总分析同步,充分发挥数据支撑,运用“互联网+”技术为食品监管保驾护航。
“一比对”指开展快检结果对比验证。先行以农贸市场销售的果蔬、水产品等为试点,组织对食品快检结果进行同步实验室验证。
“一强化”指强化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快检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快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比武练兵、实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食品快检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严禁”指严禁改变食品快检车功能和用途。加大对快检设备设施投入,不断提高食品快检车使用率、抽检率、比对率和问题发现率,切实让快检车出“战绩”见实效。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