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食品抽检不合格名单。
此次检出食用农产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肉制品8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
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盐、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大类食品1759批次样品,未检出不合格项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小贴士: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食用淀粉一个样品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熟肉制品和食用淀粉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均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程度。《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最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