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在疫情防控中展现物品编码新魅力

2020-06-04 10:30:06 中国质量报

赋予防疫用品“身份证”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在疫情防控中展现物品编码新魅力

□ 苏 巍 本报记者 傅江平

物品编码,是物品的数字化“身份证”,也是物品进行信息化交易的基础。自1月30日起,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市标准院”)紧急开通绿色通道,设立7×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为防疫用品企业“特事急办”极速办理商品条码业务,解决了企业产品上市使用商品条码的迫切需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三保”工作,贡献了应有力量。

“截至目前,我们通过靠前服务,深入企业指导掌握商品条码的应用,已为百余家防疫用品企业办理商品条码业务,助力企业迅速生产并投放市场的产品数量达数千种,包括口罩、消毒剂、医疗及民生用品等。”谈起疫情防控的点点滴滴,深圳市标准院相关负责人感慨不已。在过去,条码业务主要通过现场办理形式来进行,但在疫情暴发后,这种方式与疫情防控需求产生了冲突。深圳市标准院迅速行动,大胆创新业务办理模式,并建立从企业培训到质量管理的全链条落实保障体系,为企业办理条码业务开通了便捷通道。

深圳市标准院第一时间召开了相关会议,联络技术开发团队,加班加点完成了系统搭建,并开通在线咨询服务,为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提供免费的线上培训课程,业务办理渠道得以畅通。为提高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深圳市标准院拓展条码质量综合服务新模式,在线办理条码质量业务,实现无接触式办公,提高了条码质量的服务和效率。此外,深圳市标准院同步设计并推出条码送检在线查询系统,实现企业条码大批量送检并获得智能分析的整改建议,有效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条码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企业条码业务办理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截至5月27日,深圳市标准院已发展GS1系统成员并赋号21859家企业,系统成员保有量位居全国编码分支机构第五位。同时,深圳市标准院大力引导系统成员进行商品条码信息备案数据录入,2019年度数据采集完成率为114.79%,位居全国第一,高标准高质量超额完成任务。

在为企业服务之外,深圳市标准院同样将物品编码的作用在疫情防控的其他领域发挥出来。“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与“食品安全追溯”App均以商品条码为查询关键字,构建了流通环节预包装食品产品库和相关企业证照库,为深圳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帮助。

“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对食品供应商的企业注册、食品许可、食品品种、授权关系、检验报告等信息实现了‘一次录入,全城共享’。”深圳市标准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外,食品供应追溯关系链条、检验报告、供应商证照等都与商品条码关联,方便零售商进行新品索证索票审核查看。

为应对企业复工复产、外地人员返深、学生复课等场景下的疫情防控风险,深圳市标准院短时间内就在“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中新增了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管理功能模块,并在光明区成功投入使用。

通过该模块功能,学校食堂和餐饮企业线上填报,监管人员在线查验,对餐饮人员健康证过期的及时提醒,实现了全面掌握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信息,为智慧监管提供了及时信息化技术支撑。随着学生复课,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信息管理功能模块正加大在学校食堂的广泛应用,对保障师生健康、防控疫情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在深圳市标准院的助力下,目前,“i深圳”App、“深圳食事药闻”小程序、腾讯安心计划、“深信”App、“天虹”App等民生政务平台已对接“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系统”,为市民提供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查询。深圳市标准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来,该院物品编码管理中心一直致力于GS1商品条码的推广及管理工作,负责在深注册企业的商品条码管理和应用、技术服务、条码知识培训以及编码技术应用研究、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等,为此次全面应用编码技术支撑疫情防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5月底,已有2.3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深圳市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共采集53万余条商品数据信息,有效证照17万余张。食品追溯系统的应用实现深圳4400余家商超全覆盖,全市2570家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100%使用该系统,共上传有效台账148万余条,为全市织密了一张食品安全追溯网。

在疫情防控中的出色表现,让深圳市标准院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肯定。5月中旬,深圳市标准院连续第9年获得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授予的年度“全国物品编码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综合排名位居全国47家分支机构之首。

深圳市标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标准院将继续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将物品编码与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城市等新技术新产业融合发展,为深圳市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新贡献。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武强县创新“乐器+”产业扶贫 ...

  • 陕西省出台《促进市场消费积极应对新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对超市等开展 ...

  • 首部市场监管系列动漫剧《安安时刻》 ...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