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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发布两项清单明析监管职责 督促责任落实

2020-05-07 12:46:4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王 梅)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印发《安康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简称《责任清单》)和《安康市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简称《事权清单》),力图以此作为保障,建立事权清晰、权责明确、密切配合、执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提升安康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安康市委、市政府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要不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责任清单》建立了涵盖市委主要负责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市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使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化、明细化、具体化,为安康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重要遵循。

《责任清单》要求,市委书记要全面加强党对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市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等。

市长要加强对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等。

市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和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市委书记(市长),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市长,除履行市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共性职责外,还要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事权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照单追责、尽职照单免责的原则,根据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实际,明确了25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形成食品安全共治合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无缝隙的监管体系。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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