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部门“生鲜乳”监管有妙招

2024-08-23 17:21: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产自销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工作,积极探索推出监管新招数,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喝得安心。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一配、一藏、一装、一戴”“四个一”工作要求,要求经营者配置食品级不锈钢桶盛放生鲜乳;采取冷藏措施保证生鲜乳按温度贮存;使用食品级塑料袋进行分装;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全方位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九原区市场监管局推出“七公示”举措,为生鲜乳经营者制作食品摊贩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食品摊贩登记证、食品摊贩备案卡、经营者健康证信息、监管人员信息、源头养牛场环境、现场销售环境、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东河区市场监管局实行“挂证”管理,全面采集生鲜乳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健康证件等监管信息并发放食品摊贩备案卡,要求经营者将备案证件塑封后挂于胸前,让百姓“见证”可放心消费。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践行服务型执法,主动上门为自产自销生鲜乳经营者办理小摊贩备案卡,解决了自产自销生鲜乳无合法销售渠道的难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已有87户符合条件的生鲜乳小摊贩取得了备案卡,得到奶牛养殖者和消费者的广泛好评。(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上海:开放临港 共创未来

  • 安徽淮北: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 广西梧州市16万公顷早稻陆续成熟

  • 上汽通用汽车RoboTest无人化 ...

  • 探营梅赛德斯-奔驰:服务用心 不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