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2024-01-23 14:23:07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image.png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1家便利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观山湖区农百源食品店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海南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7日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食安2023-10-0764),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当事人10月8日购进的海南香蕉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检查未发现货架及仓库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故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同日报局领导批准予以立案。

(二)经查明,当事人该批次海南香蕉从石板镇物流园购进,10月8进的货,一共购进了2件(20斤/件),进价70元/件(3.5元/斤),售价4.5元/斤,已经售完,货值金额180元,违法所得40元。

(三)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该店整改。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该企业开展了自查活动。

(四)销售企业观山湖区农百源食品店已于2023年11月7日张贴召回公告及进行退货赔偿。

(五)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在购进、销售时加大自查、自检力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经营者 ...

  • 我们向质量宣誓

  • 维修数据分析:南北大众谁的产品更靠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 ...

  • 向着建设汽车强国的目标奋勇前行——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