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期)

2023-12-01 16:55:14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image.png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期)

省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0期),涉及我市3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义乌市华莘饮用水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华莘饮用水商行销售的标称义乌市晨宝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7日向义乌市华莘饮用水商行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043102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购进30桶,已销售30桶,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义乌市晨宝饮用水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华莘饮用水商行销售的标称义乌市晨宝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8日向义乌市晨宝饮用水厂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30043102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生产200桶,已销售200桶,现场无库存。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武义县新宅鹿业发展基地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义县新宅鹿业发展基地生产的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8月9日向武义县新宅鹿业发展基地送达了编号为GZJ2333000000513124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生产34瓶,已销售4瓶,库存(未销售)30瓶。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3东京车展 | 日本“漂移 ...

  • 11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 ...

  •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大力发展花卉苗木 ...

  • 仰望U8豪华版首批量产车正式下线 ...

  • 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于11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