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3第63号)
根据上级交办和本地抽检,我区有6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相关后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长沙温尔登麓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彩椒(噻虫胺)、红豆角(豇豆)(倍硫磷)、海南香蕉(噻虫胺)、生姜(吡虫啉)和小米椒(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局依法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公司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经立案调查,长沙温尔登麓山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彩椒、红豆角(豇豆)、海南香蕉、生姜和小米椒已销售完毕且无法召回。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和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本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本案当事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并对该案源线索进行了移送。
湖南大学南校区五食堂使用的辣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本局依法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食堂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产品。经立案调查,湖南大学南校区五食堂使用的辣椒已使用完毕且无法召回。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和检测报告,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本案当事人免予处罚的决定,并对该案源线索进行了移送。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