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6号)。
(2023年第76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家经营企业,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乾波水产品经营部经营的麻鲫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8月2日的麻鲫共计10 kg,抽样 4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同批次麻鲫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乾波水产品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乾波水产品经营部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产地未做到兽药管控。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做好进货查验制度。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4日对江津区乾波水产品经营部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江津区乾波水产品经营部销售孔雀石绿项目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法律依据)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260元;三、罚款51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江津区鑫诚生活超市经营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购进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的老姜共计6kg,抽样 3.017kg,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同批次老姜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江津区鑫诚生活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经江津区鑫诚生活超市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种植环节土壤重金属超标导致。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定期抽检制度;严格筛选供应商,供应商资质必须齐全;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食品安全的培训;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整改后,该公司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21日对江津区鑫诚生活超市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书证,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津区鑫诚生活超市销售 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