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9期)。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9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区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润嘉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长乐区润嘉生鲜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3-07-18)进行检验,检验结论:老姜中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长市监不罚〔2023〕12号),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够有效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者整改情况。当事人为流通环节,不合格项目是重金属超标,排除流通环节添加的可能,导致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种植环节导致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加强进货查验。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