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7日,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4号)。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34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北碚区日之屋烤肉店(以下简称当事人)使用的菜盘(复用餐饮具)(加工日期:2023年7月26日),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至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菜盘(复用餐饮具)已全部使用完毕。因当事人使用的不合格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无法进行召回。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加强餐饮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当事人已开展了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已向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涉嫌使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5日因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行为已经被本局责令改正并警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