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7日,海南省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海南家佳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九制香榄,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4日开展现场核查处置,向当事人送达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执法人员对该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的九制香榄,并对不合格批次九制香榄进行召回,对不合格原因进行排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9日购进九制香榄2包(5kg/包,共10kg),经拆装后,放入经营场所透明密封箱内进行销售。已销售完毕,货值金额为256元,违法所得为256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56元;
2.罚款2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0256元。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