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06-07、2023-06-18、2023-07-0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2023-06-07、2023-06-18、2023-07-0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2023-06-07、2023-06-18、2023-07-0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红旗酸奶(酸奶口味雪糕)和赘沢北海道(牛奶口味雪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2023-06-07批次红旗酸奶(酸奶口味雪糕)和2023-06-18批次赘沢北海道(牛奶口味雪糕),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19日对大森林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明该企业于2023年6月7日生产不合格批次红旗酸奶(酸奶口味雪糕)(规格70克/袋)34箱(40袋/箱),货值816元;于2023年6月18日生产不合格批次赘沢北海道(牛奶口味雪糕)(规格65克/袋)47箱(40袋/箱),货值1128元。至案发时止,上述产品已全部售出,无库存。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上述问题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企业召回赘沢北海道(牛奶口味雪糕)20箱,共计800袋。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19日对不合格批次产品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造成该企业生产经营的上述两批次产品抽检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为:经销商使用非冷藏车辆进行配送,造成冷链温度波动不符合标准,由于配送时间为店内销售高峰期,未能及时查验,致使菌落总数检测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3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3、排查整改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抽取了该企业成品库内三个批次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三个批次产品菌落总数项目全部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
二、吉林市吉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五香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吉林市吉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2023-07-01批次的五香花生,经检验,甜蜜素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0日对吉林市吉道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企业于2023年7月1日生产五香花生30袋(规格1kg/袋),共计60斤,货值504元,至案发已全部售出,无库存。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程序。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2、行政处罚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8月11日对不合格批次产品线索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吉林市吉道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27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4元;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3、排查整改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止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积极联系购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顾客进行召回,完善企业生产过程控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