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近期,我局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区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2330604310232479的山药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升辉火锅店待加工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餐饮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9月6日向绍兴市上虞区升辉火锅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308040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核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