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11月3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61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61号)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 DBJ23120102111230164),涉及河东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河东区柒零超市销售的川香骨肉恋(速冻调制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川香骨肉恋(速冻调制食品)(抽样单编号:DBJ23120102111230164,抽样日期:2023年7月25日),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天津市煜翌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天津市风帆工贸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3-0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川香骨肉恋(速冻调制食品)10袋,合计4公斤。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1袋不合格批次川香骨肉恋(速冻调制食品),已当场下架处置。该不合格批次川香骨肉恋(速冻调制食品)产品货值金额17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57.5元;2.罚款人民币3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东中罚〔2023〕46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当事人因储存条件未持续保持产品明示条件造成了该批次产品的不合格。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整改,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强化进货查验措施,细化商品分拣细节,对食品储存条件进行定期自查。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