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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10-31 17:25: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3-04-01)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经营的扇贝肉(购进日期2023-03-04)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

经营者信息: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南、北安街西、奥特莱斯地下商城102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不合格绿豆糕28.80公斤,销售15.36公斤,库存13.44公斤,已实施扣押,等待统一销毁。购进不合格扇贝肉35公斤,销售29.91公斤,库存5.09公斤,已实施扣押,等待统一销毁。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经溯源调查,该批次不合格扇贝肉是由供货方牡丹江市西安区伟琳水产批发部从烟台市长岛县华联水产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5日对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绿豆糕、扇贝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罚【2023】201号)。

附件: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2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购进/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1

商丘市睢阳区荣商食品加工厂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斗赵庄村任庄11号

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南、北安街西、奥特莱斯地下商城102号

绿豆糕

2023-04-01

菌落总数

  n=5,c=2,m=10000,M=100000

  26000,22000,34000,22000,23000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2

 /

 /

牡丹江百福隆商贸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南、北安街西、奥特莱斯地下商城102号

扇贝肉

2023-03-04

(以Cd计)

2.0mg/kg

2.9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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