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6日,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8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8期)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组织开展的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普陀区米优生鲜超市销售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普陀区米优生鲜超市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项目检出值602µg/kg,不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9月25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 CJ-ZC230230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舟山市陆峰阳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销售的卵蛋糕抽检基本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陆峰阳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销售的卵蛋糕,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660000,770000,670000,730000,550000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10月8日向经营户送达了编号№:SP-ZC230518的《检验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