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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杨梅、麻油绿豆糕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2023-10-27 16:24: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9期)》,涉及高淳县淳溪镇张多美家禽铺销售的杨梅、高淳县向阳食品厂生产的麻油绿豆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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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9期)

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进行抽检,涉及部分企业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高淳区多惠多超市店销售的无蔗糖绿豆糕(麻油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3千克,2.05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全部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1、推测原料问题;2、推测生产运输中存在问题。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186号。

高淳县淳溪镇张多美家禽铺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3千克,全部用于抽检。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过程或上游使用了添加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6.80元,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227号。

南京市高淳区鲜果部落水果店销售的新鲜杨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5千克,3.2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全部销售。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生产过程使用了添加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94.4元,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177号。

高淳区开鈊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20千克,3.4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全部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环节农药超标。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供货商相关线索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局。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208号。

高淳县向阳食品厂生产的麻油绿豆糕,添加剂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当事人生产上述产品100盒,售出80盒,20盒自行销毁。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添加剂为原料带入。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800元,罚款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224号。

高淳县砖墙镇来英蔬菜摊销售的西红柿,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3千克,3千克用于抽检。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蔬菜购进时即存在不合格因素。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8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171号。

南京市高淳区开心果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20千克,3.2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全部销售。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环节农药超标。当事人索证索票齐全,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供货商相关线索已移送属地市场监管局。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207号。

南京市高淳区小贾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5千克,3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全部销售。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环节农药添加过量导致啶虫脒超标。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8元,罚款8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247号。

南京市高淳区潘氏金来生活超市销售的黑芝麻王味饼干(韧性饼干普通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4千克,3.066千克用于抽检,销售0.538千克,0.396千克被我局扣押。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生产工艺原因。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0.396千克黑芝麻王味饼干(韧性饼干普通型)。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221号。

高淳县桠溪镇陈敏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10千克,5.2千克用于抽检,其余全部售出。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推测种植生产环节农药使用过多。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60元,罚款8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处罚〔2023〕233号。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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