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4期),涉及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盐城盐都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新橙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臻选NFC草莓汁、盐城文峰百盛超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鱿鱼。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4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7期),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2个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盐城盐都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新橙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臻选NFC草莓汁
(一)抽检基本情况。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盐城盐都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无锡新橙宝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臻选NFC草莓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盐城盐都分公司,并对该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分公司所销售的麦臻选NFC草莓汁是分公司总部向无锡新橙宝饮品有限公司购进后配送过来,共有48公斤,货值5527.2元,已全部售出,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由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主动配合调查,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进行自查整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盐城文峰百盛超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鱿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文峰百盛超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鱿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城文峰百盛超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23年4月6日从盐城市联森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散装冻鱿鱼9公斤,货值341.82元,已售出7.65公斤,封存下架1.35公斤,部分售出,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和《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由于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鱿鱼时已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主动配合调查,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进行自查整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