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期),涉及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吴梓彤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涟水雨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瓜子(奶油味)、盐城市云飞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宝鱼。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2期)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2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吴梓彤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涟水雨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瓜子(奶油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吴梓彤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涟水雨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吊瓜子(奶油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亭湖区毓龙街道吴梓彤食品超市,并对该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超市于2023年5月14日从亭湖区城招卫 龙食品经营部购进金海雨果牌吊瓜子(奶油味)6.5公斤,货值543.4元,抽检4.08公斤,封存2.42公斤,并未对外售出,非法获利341.09元。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41.09元,并处罚款3410元的行政处罚。
二、盐城市云飞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宝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市云飞水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城市云飞水产品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23年6月4日从滨海县东坎街道叶海霞海产品销售点购进多宝鱼2.44公斤,货值185.44元,全部用于抽检并未对外售出。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由于当事人初次违法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未造成危害结果,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进行自查整改,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