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期),涉及福建省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咸牛轧(糖果)”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SC23520000566230289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咸牛轧(糖果)”,标称生产企业为福建省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2、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福建省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福建省晋江麦斯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不合格“咸牛轧(糖果)”300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生产的上述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咸牛轧(糖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5700元,并处罚款9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