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3日,湖南省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石门县舒心酒家)。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石门县舒心酒家)
一、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石门县舒心酒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鲊辣椒”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7月4日,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石门县市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石门县舒心酒家在石门县易家渡镇冉家坪村一组作为食品原料使用的”鲊辣椒“依法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类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本局执法人员在法定期限内向石门县舒心酒家送达了编号为SS781-2023的检验报告,并依法要求其立即采取通知上级供货商及相关消费者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
经过调查取证,石门县舒心酒家于2023年7月4日从临澧县新安镇周姐腌菜超市购进3公斤鲊辣椒在其经营场所作为食品原料使用。至案发时止,当事人购进的鲊辣椒已全部使用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采购这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其所销售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本局依法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