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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梅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09-26 17:42:0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2日,湖北省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6日,本局委托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对对当事人2021年8月11日生产的“堆花1号(浓香型白酒)”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3421127487535026,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860元和召回的“堆花1号(浓香型白酒)”10盒,并处以50000元罚款,合并执行罚没款50860元。      

三、排查整改情况

一是张贴召回公告,主动告知广大消费者,将该批次不合格的“堆花1号(浓香型白酒)”予以召回,共召回10盒抽检批次的白酒。二是认真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出在酒经过活性炭过滤机过滤含有甜蜜素,而非故意添加,已生产新的成品送去检验结果为合格,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三是加强产品质量的管理,对每个批次的产品经检测后方可出厂销售。

四、产品控制情况

2021年8月11日,当事人生产了“堆花1号(浓香型白酒)”96盒,抽检时基数30盒。2023年6月28日当事人收到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张贴了不合格产品召回通知,但因所抽食品是食品,所以截止调查时已经销售完毕,并于张贴召回公告后召回10盒“堆花1号(浓香型白酒)”。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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