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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无度日化有限公司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被罚款1万元

2023-09-26 17:36: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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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9月22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四川美无度日化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被罚款1万元。具体信息如下: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 人名称

四川美无度日化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14785415168H

法定代表人

尹勋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3〕1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康达尔芦荟洗手液(批号:20230408、2023509)、康达尔蛇胆花露水溶液(批号:20230618),货值金额共计7192元。

处罚依据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

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9月22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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