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在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辖区惠安街道一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采购(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2日的螺丝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调查处罚情况:
兰考王家副食超市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兰考王家副食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兰市监不罚字[2023]27 号
兰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