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州省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0日,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抽样人员到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开展抽样送检,现场抽取该公司生产的“黔爽”(饮用天然泉水)(生产日期:2023-05-16,商标:黔爽+图形,规格型号:18.9L/桶,保质期:30天)7桶,经抽样检验,该批次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DBS52/008-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天然泉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6月15日,我局收到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当事人,并开展核查处置。
二、产品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生产该批次饮用水共计683桶,截至案发时止已全部销售完毕,实施召回措施后未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对镇宁自治县爽爽山泉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罚款处罚。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经该公司排查,其生产经营的该批次饮用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因是机器设备排水管出现故障,该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生产,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并及时将试生产的饮用水送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送检的饮用水符合规定。
镇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