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少市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富哥生鲜超市-大红椒)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富哥生鲜超市-大红椒)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我区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具体是:
被抽样单位: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富哥生鲜超市,标称生产者:/,食品名称:大红椒,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年05月25日,抽样日期:2023年05月25日,以上产品经深圳市能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06月21日,我局对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富哥生鲜超市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大红椒。经立案调查,该批次产品系当事人于2023年5月25日从长沙县湘龙街道鑫晖蔬菜经营部购进,该批次产品购进数量8.6kg,购进价格为13元/kg,购进金额为112元。该批次产品当天由抽检人员抽检使用了2.56kg,其余的6.04kg在2023年5月29日前销售完毕,销售给了散客,销售时间久了,无法召回,销售价格是16元/kg,抽检的那天我是按12元/kg销售的,销售金额为127.36元。当事人购进该批次产品时查验并索取了供货方及产品的相关资质,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
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富哥生鲜超市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提交了整改情况说明。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对当事人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