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6期)。
太仓市抽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1家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高新区会侠便利店的豇豆,生产日期均为2023-05-31,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豇豆不合格原因是供货商把控不严造成的,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3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