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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批次不合格食品(餐具)处置情况(2023年第27期)

2023-09-14 16:03: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3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7期)。

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27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2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餐具),现将我局对我市经营(适用)不合格食品(餐具)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南京花锦堂隐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醋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餐具10只。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清洗消毒环节不规范。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警告。

2、南京市栖霞区奔跑小陀螺农副产品店销售的大鱿鱼(海捕),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4.96公斤,共计4.96公斤,货值236.91元;已销售4.96公斤,共计4.96公斤。未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经查,当事人已索取了经销商营业执照,进货凭证和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会存在不合格现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栖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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