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31日,黑龙江省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接收1批次黑龙江省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销售环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桦川县凯丰超市经销的香三调味料(购进日期:2023-6-10),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 桦川县凯丰超市经销的黑龙江丽滨食品有限公司的1批次香辛料及粉类不合格。名称为香三调味料,购进日期:2023-6-10,不合格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
经营者信息:桦川县凯丰超市,地址: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桦川县隆凯商贸有限公司负一层)。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上述不合格食品,桦川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者暂停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查,经营者2023年1月3日从黑龙江丽滨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香三调味料1000盒,其中抽检不合格批次香三调味料(生产日期2022年11月1日)300盒,剩余700盒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进货单价1元/盒。截至现场核查时间止,抽检不合格批次香三调味料(生产日期2022年11月01日)已售出186盒,未售出114盒,违法所得共计279元。案发当日,当事人提供出销售记录,未能提供供货商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单。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主动发布了产品不合格召回通知,因此香三调味料开袋即食,故当事人无法顺利实施召回。
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