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4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14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4日,受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綦江区千果千寻水果店经营的香蕉进行监督抽检。2023年6月14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香蕉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香蕉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千果千寻水果店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千果千寻水果店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香蕉种植环节使用了噻虫胺,未按安全间隔期要求采摘,噻虫胺残留在农产品中。綦江区千果千寻水果店进货时也未查验抽检批次香蕉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1.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2.进货时索取、审查检验合格证明;3.做好索票索证工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20日向綦江区千果千寻水果店送达了香蕉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6月30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14日向綦江区千果千寻水果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