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9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09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8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馒头进行抽检,2023年5月30日签发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白桂平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白桂平已于2023年8月1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当事人制作过程中使用了环乙基氨基磺酸钠,其中含有糖精钠。
整改措施:责令白桂平立即整改认真改善工艺,学习法律法规,杜绝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5日向白桂平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3年6月20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含有糖精钠的馒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向白桂平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