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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不合格“胡萝卜”核查处置情况

2023-08-28 15:07: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8月25日,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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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6月5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领取了市级抽检1批次任务,此次抽检为监督抽检,经过抽样检验,铅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萝卜;被抽样单位名称:昆区树伟精品蔬菜批发店;生产日期:2023年4月11日;抽样基数:50kg;抽样数量:3.5kg;检验不合格项目:铅;检验机构: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是从友谊蔬菜批发市场流动车辆购进胡萝卜,并不知道其购进的胡萝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是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可以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包头市昆都仑区树伟精品蔬菜批发店已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内容,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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