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姜、韭菜)核查处置情况

2023-08-21 16:44: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抽检发现的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

被抽样单位:桥西区立国蔬菜经营部

购进日期:2023年4月19日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西市监不罚〔2023〕B023号。我局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至石家庄市行唐县农业农村局。

二.(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

被抽样单位:桥西区张乐蔬菜批发部

购进日期:2023年5月6日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西市监不罚〔2023〕B022号。我局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至石家庄市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姜和韭菜

被抽样单位:桥西区陈明蔬菜批发部

购进日期:2023年4月15日和2023年5月3日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被抽样单位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我局决定对其免予处罚,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石西市监不罚〔2023〕B021号。我局已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至石家庄市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正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此通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以质量求生存 以信誉谋发展——广东 ...

  • 感受千年质量之美——探访河北赵县赵 ...

  • 国家图书馆自习区座无虚席

  • 江苏省海安市推动汽车零部件产品向制 ...

  • 2023年印度尼西亚国际汽车展日前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