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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2023-08-18 16:48: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6期)

现将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报告编号:SPJ202304989的活鳊鱼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来运转(杭州)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海曙区分公司销售的活鳊鱼,恩诺沙星残留量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于当事人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不合格检测报告后,于次日2023年5月24日上午从总部获取了不合格鳊鱼同批次的第三方快检合格证明,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对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不知情,并提供了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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