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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企业名称、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公开3起行政处罚信息

2023-08-18 16:38: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8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3起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安徽馨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蚌埠经济开发区天使保健超市、蚌埠市禹会区景裕保健食品店。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蚌市监处罚〔2023〕101号安徽馨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安徽馨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34030032795608XL钱保兰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处以罚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0日
2蚌市监处罚〔2023〕77号蚌埠经济开发区天使保健超市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蚌埠经济开发区天使保健超市92340300MA2QYCF91J季化强当事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处以罚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4日
3蚌市监处罚〔2023〕119号蚌埠市禹会区景裕保健食品店经营的鹿茸片伪造企业名称、地址案蚌埠市禹会区景裕保健食品店92340304MA8NJ0UP1B单迎迎当事人经营的鹿茸片伪造企业名称、地址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九条,处以罚款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7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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